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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制

以九品区分官员等级的制度。三国魏时改变两汉粟石品级制,始分官员为九品,晋与南朝除梁采用班品法外均沿用其制。北魏时将九品各分正从, 自正四品以下又各分上下阶。共分三十品。三国魏采用九品制时各品所属之官大致如下:一品,大将军、三公、丞相等属之;二品,诸四征、四镇将军及诸大将军等属之;三品,侍中、散骑常侍、尚书令、左右仆射、中书监令及九卿等属之;四品,城门校尉、领兵刺史及御史中丞等属之;五品,给事中、单车刺史、郡国守相内史等属之;六品,尚书令、左右丞、诸县署令秩千石者属之;七品,诸县令六百石以上者属之;八品,太常斋郎、诸县署令千石以上者丞等属之。第九品,诸县署丞、尉,王官舍人,诸乡有秩等属之。北魏正从九品所属文官,大致如下:正一品,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等属之;从一品,仪同三司、都督中外诸军事等属之;正二品,尚书令、太子太傅等属之;从二品,尚书令、左右仆射、中书监、司州牧、四镇将军等属之;正三品,侍中、中领军、司州刺史等属之,从三品,散骑常侍、征虏将军、中州刺史等属之;正四品,城门校尉、黄门侍郎、下州刺史等属之;从四品,中书侍郎、谏议大夫、左右中郎将等属之;正五品;郡国守相、内史等属之;从五品,大司马大将军掾属等属之、正六品,司徒主簿、县令等属之,从六品,太子舍人等属之;正七品,中县令等属之;从七品,司州主簿等属之;正八品,司州祭酒、下县令等属之;从八品,公车令、符节令、诸署令属之;正九品,中黄门等属之;从九品,太子牧长等属之。北魏于正四品以下,除分正从外,复分上下阶,共为三十等。北齐、隋初与唐沿其制。隋炀帝时废上下阶,九品共分十八阶。宋元明清诸代之制与炀帝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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