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雉
官名。少皞时有此官,为五工正。《左传·昭公十七年》:“五雉为五工正。”疏:“贾逵云,西方曰鷷雉,攻木之工也;东方曰鶅雉,搏埴之工也;南方日翟雉,攻金之工也;北方曰鵗雉,攻皮之工也;伊洛而南曰翚雉,设五色之工也。”
官名。少皞时有此官,为五工正。《左传·昭公十七年》:“五雉为五工正。”疏:“贾逵云,西方曰鷷雉,攻木之工也;东方曰鶅雉,搏埴之工也;南方日翟雉,攻金之工也;北方曰鵗雉,攻皮之工也;伊洛而南曰翚雉,设五色之工也。”
官名。隋朝诸郡属员,位郡尉下、光初功曹上,视正九品。郡属吏名,隋代讳“中”字,隋初改郡中正为“郡正”。位在丞、尉之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郡正亦废。参见“郡中正”。
官名。明朝和清朝都设此官,为知府手下的直属事务官,掌上下文移、出纳文书等。明朝顺天府经历为从七品,一般府的经历为正八品。清代沿用明朝官制。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明史·职官四·府》、《清史稿·职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建立,属军事委员会。掌理军队纪律的维持与军法的执行事务。部内设校级军法官若干人,分处办事,掌管审理、定刑、管狱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直辖机构有各战区军法执行分监。
清朝总兵之别称。总兵的俗称。详见“总兵”条。
官署名。即“武库清吏司”。官署名。明置,全名为“武库清吏司”,掌兵器、符勘等。详“武库清吏司”条。见《明史·职官一·兵部》。
官署名。元置,为地方军事机构。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以四万户奥鲁赤改为蒙古都万户府。大德七年后改为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秩正三品。后定置都万户一人,秩正三品,副都万户一人,秩从三品;经历一人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武类科目。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诏举,张重光等三人及第。
乡官。秦汉时职掌一乡民政赋役,由郡任命,秩百石。满五千户之乡,置有秩。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边郡要地虽不及五千户,亦设有秩。其后或此县有而彼县无,依遵旧俗,无定制。官名,东西汉皆置,俸百石,为乡官,掌一
见“翰林侍读学士”。官名。宋置,属翰林学士院,掌为皇帝进读书史,讲解经义,备顾问应对,其地位略低于侍读学士。太宗时冯元、高若讷曾任此职,后多为侍从官以上的兼职。有以台谏兼侍读者。庆历以后,御史中丞多兼
官名。北宋真宗时始置,掌接待契丹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