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分区警察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师警察厅的下属机构。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八月公布的《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北洋政府将清末在京师内外城划分的二十三个分区裁并为二十区,各区设置警察署,以署长为主官,下设署员二至四人,巡官长警若干人。署长和署员掌理本署各项工作,每天轮流稽查所管区域。巡官长警掌理日常的户籍管理、居民的言论动向,执行各种治安法规,对于违法者巡警有拘捕之权。署内分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等课和内勤所、外勤所、拘留所。其职掌与京师警察厅各处所相似,分理各种事务。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师警察厅的下属机构。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八月公布的《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北洋政府将清末在京师内外城划分的二十三个分区裁并为二十区,各区设置警察署,以署长为主官,下设署员二至四人,巡官长警若干人。署长和署员掌理本署各项工作,每天轮流稽查所管区域。巡官长警掌理日常的户籍管理、居民的言论动向,执行各种治安法规,对于违法者巡警有拘捕之权。署内分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等课和内勤所、外勤所、拘留所。其职掌与京师警察厅各处所相似,分理各种事务。
宋制,官员由枢密院任命者称为宣授。元制, 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以皇帝的“制”任命之。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疆理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府、厅、州、县区划变更及增置,核办官地收放,民地买卖注册等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战车与步卒组合的基本单位。商代时车战逐渐成为主要的作战形式,其时战车与步兵分别编组,战车以辆计,步兵以行组成。周初仍沿商代体制,战车与步兵分编,后来逐渐演变为战车与步卒合同编组。以战车为主体,每车配备
官名。辽朝设,为东京宰相府官员,在右相下。
官名。北齐置,为太子车舆局长官。
官名。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属,陈沿置。北魏、北齐、北周诸王府均沿置之。《周书·赵肃传》记赵肃子正礼为“齐王宪府属。”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亦置属,唐制员额一人,秩正六品上,掌通判兵曹、骑曹、法曹、士曹事。
官名。《尔雅·释水》说:“江、河、淮、济为四渎,发源注海者也。”唐制于四渎各置庙令,秩正九品上,下设祝史、斋郎。宋沿置四渎庙令,所掌与“五岳庙令”同,参见该条。
西域折兰国国王。《汉书·卫青霍去病传》:“(去病)转战六日,过焉支山千有余里,合短兵,鏖皋兰下,杀折兰王,斩卢侯王。”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1645)设,为淮安榷关主官。关署在淮安府板闸镇。掌征纳通过淮安一带之船料、货税、并兼管宿迁工关与庙湾口海关之税课征纳。所设笔帖式由内务府司员充任,并设经承、书吏、巡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八品上。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八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