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分区警察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师警察厅的下属机构。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八月公布的《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北洋政府将清末在京师内外城划分的二十三个分区裁并为二十区,各区设置警察署,以署长为主官,下设署员二至四人,巡官长警若干人。署长和署员掌理本署各项工作,每天轮流稽查所管区域。巡官长警掌理日常的户籍管理、居民的言论动向,执行各种治安法规,对于违法者巡警有拘捕之权。署内分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等课和内勤所、外勤所、拘留所。其职掌与京师警察厅各处所相似,分理各种事务。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师警察厅的下属机构。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八月公布的《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北洋政府将清末在京师内外城划分的二十三个分区裁并为二十区,各区设置警察署,以署长为主官,下设署员二至四人,巡官长警若干人。署长和署员掌理本署各项工作,每天轮流稽查所管区域。巡官长警掌理日常的户籍管理、居民的言论动向,执行各种治安法规,对于违法者巡警有拘捕之权。署内分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等课和内勤所、外勤所、拘留所。其职掌与京师警察厅各处所相似,分理各种事务。
官名。西汉武帝时置辑濯令及丞,属水衡都尉,主管上林苑池沼中船舶。《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注引如淳说:“辑濯,船官也。”辑同楫,濯同櫂,都是行船的工具,故用以名官。
见“大兵农司”。
“通直散骑常侍”省称。
官名。殷朝始置。西周沿置。主田猎及领兵征伐。《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甲骨文字》第二八一片: “戊子卜, 宾, 贞犬族裒田。《员鼎铭》: “王兽(狩)于昏献,王命员执犬
官名。明置,见“上元县知县”。
见“隆禧总管府”。
又作“可寒”。古代柔然、突厥、回纥、蒙古等族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初,鲜卑族中有此称,但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始于公元402年柔然首领社崙称丘豆伐可汗。西域君主称可汗。《新唐书·突厥传》:“可汗,犹单于也
官名。北宋真宗时始置,掌接待契丹使者。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下。
宋朝地方军。北宋太祖建隆二年 (961),命殿前、侍卫司及诸州长吏检阅士卒,选骁勇者升为禁兵,其余留诸州充厢兵。厢兵不行训练,不事战斗,唯供役使。多来自招募,部分来自流放罪犯,其俸薄而役重。设都和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