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旗
即允许汉族官员编入旗籍,为清代褒奖官员方式之一。乾隆时孙士毅曾任大学士、尚书、总督,封为伯爵,后“病笃,遗疏请入旗,高宗特许之,命入汉军正白旗,
即允许汉族官员编入旗籍,为清代褒奖官员方式之一。乾隆时孙士毅曾任大学士、尚书、总督,封为伯爵,后“病笃,遗疏请入旗,高宗特许之,命入汉军正白旗,
官署名。金朝置,属尚书省。掌吏、户、礼三部法律事宜。设司正二员主管披详法状,秩正八品;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秩从八品。官署名。金代于礼部设左三部(吏、户、礼)检法司,设司正二人,正八品,掌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汉代有此项规定,如《汉书·萧望之传》即有“弟犯法不得宿卫”的记载。
官名。清代内务府设此官,与堂主事共掌文职铨选,章奏文移。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
官名。北周建德四年置上柱国大将军,以功高者为之。见《通典·职官十六·勋官》。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职官。顺治元年(1644)定前锋营编制时称“噶布什贤侍卫”,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侍卫。位于前锋参领之下。共八人,左、右翼各四人。初制正五品,乾隆元年 (1736) 升正四品。掌分辖营众
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机关。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三月成立,直隶于国民政府。总司令部内设办公厅、机要室及参谋、副官、军法、军医、交通、经理等六处。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底撤销。参见“国
官署名。管理东宫供奉诸事,北齐始置,设中庶子、中舍人、通事守舍人、主事守舍人,各四员,领殿内、典膳、药藏、斋帅等局,各有属官。隋朝沿置,兼典经籍,设左庶子二员、内舍人二至四员、录事二员、主书令史四员,
妃嫔号。北齐置。《北齐书·后主纪》:“(武平五年(574)春正月乙丑,置左、右娥英各一人。” 比左、右丞相,位在左、右昭仪之上。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司长官,员二人,掌管民户数额。下设民部吏上士以佐其职,领乡伯中大夫、左右遂伯中大夫、稍伯中大夫、县伯中大夫、畿伯中大夫等官属。周武帝建德二年 (5
官名。北魏置。《魏书·斛斯椿传》: “父敦,肃宗时为左牧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