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分掌寺庙佛教事务。另有称教习苏拉喇嘛、额外教习苏拉喇嘛者,皆于京师设若干人。
官名。周朝置。太宰属官。中大夫爵。主司王宫政令、刑法,及一切纠察禁令。掌管国家法典规则和职贡条文副本,考核各级官府政务,平均各诸侯国贡赋以节财用。按爵秩尊卑规定百官朝位、职掌、俸禄。以六属制度推行各官
官名。南宋置为亲贤宅、玉牒所主管官,以入内内侍省押班充任。
满语官名。汉译为“委署主事”。
官名。三国魏置。齐王曹芳时为郭太后宫属官,由宦官充任。见《三国志·夏侯玄传》。官名,三国魏置,掌永宁宫诸事。永宁署,即永宁宫之官署,其长官称令。齐王芳即帝位时,称郭太后为永宁宫。《三国志·魏书·夏侯玄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若只设一名检察官,即无首席之称。在未设法院的地方,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
文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置三人,广西省置一人,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参见“左士郎”。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官名,即代理新都相。时王莽为新都侯,新都相,即王莽侯国之相。“守”,见“守”条2,即“守兼”之义。“始莽就国,南阳太守以莽贵重,选门下掾宛孔休守新都相。”见《汉书·王莽传》,参看“守”、“守兼”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