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诏官,主刑,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
官名。吐蕃官,即小相,置一人,与大相、内大相、副相、内副相、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参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监狱名。五代时附设于马步院。见“马步院”。
官名。元置,为宁徽寺的佐官,见“宁徽寺”。
1、官名,掌领兵作战。《汉书·吴王濞传》:“吴少将桓将军说王曰:吴多步兵,步兵利险……”。2、民国军制,高级军官称将,分上将、中将、少将三级。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将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司长官,掌封邑的划分,管理全国农、牧、盐业生产及赋役的征发。下设小载师下大夫、小载师上士以佐其职,领司封中士、司农上士、司均上士、司赋上士、司役上士
官名。北魏置。《魏书·李叔虎传》:“(叔虎)后兼散骑侍郎、太极都将。事讫,除高阳太守。”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右牝署,设都尉。
即“直隶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