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计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兵部职方司、练兵处考功科归併设立。掌陆军官佐之补官任职,旗绿防营员弁之叙功、议过等项事宜。辖考绩、策勋、恤赏、议罚四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承发官一人,科长四人,科员十人,录事十二人,分司各职。宣统二年(1910),併入军衡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兵部职方司、练兵处考功科归併设立。掌陆军官佐之补官任职,旗绿防营员弁之叙功、议过等项事宜。辖考绩、策勋、恤赏、议罚四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承发官一人,科长四人,科员十人,录事十二人,分司各职。宣统二年(1910),併入军衡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次官,员二人,多省称为小司空或少司空,佐大司空卿掌国家各种工匠,负责建筑兴造事务。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北周置,为大司空的副职。员额
官制用语。宋朝判、司、簿、尉及其摄官,依不同出身、任数、考数、举主员数,是否流外,升转录事参军或下州令、录,称为常调。以此法升转之官,则称常调官。时有俗语说: “家常饭好吃,常调官好做”。宋制,吏部按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吏部考功司置,掌有关令、丞考功之事。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工部,文思院,都知等监,兵仗、鞍辔、抽分竹木各局,僧、道录司,在京府军等五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审计部,掌审计事务。见“审计部”。
文职土官名。清制,置于贵州省一人,广西省二人,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吏名。《北齐书·李元忠传》载:宗人愍,“太昌初……出为南荆州刺史。……愍勒部曲数千人,……且战且前,三百余里,所经之处即立邮亭。”所立邮亭必有主管之吏,不知是否隶属于州。
元代汉军军户名。见“汉军(3)”。
参见“提督京营”②。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驯养猛兽及赞佐射仪。《周礼·夏官》: “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掌养猛兽而教扰之。凡祭祀,共(供)猛兽。宾客之事则抗皮。射则赞张侯,以旌居令而待获”。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