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曹清吏司
官署名。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四人,正六品。下设照磨一人,正九品,司狱一人,从九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官署名。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四人,正六品。下设照磨一人,正九品,司狱一人,从九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唐五坊之一,以鹞坊奉御为主官。见“五坊”。
官署名。战国置。主管饮食的机构。《三代吉金文存》卷二第五三页著录有战国铭刻“右䏭”之称。
见“两京武库丞”。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的佐官,秩从二品,员额二人。
官名。即门下省长官侍中,隋初因避讳改名纳言,炀帝大业十二年 (616) 复改纳言置。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前复改纳言,其后改名侍中。参见“侍中”、“门下省”。官名。隋初,文帝改侍中为纳言,大业十
官名。即殿中将军,隋朝因避讳改。左、右卫各置十五员,正八品上,参列军府,出使劳问,文帝开皇六年(586)罢。
宦官名。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置,位在副都知下、内东头供奉官上。神宗熙宁(1068—1077)中罢,后复置。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签书入内内侍省事。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即指定地区居住,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
官署名。清末学部专门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奖励各种学术技艺,考察专门学会,兼理图书馆、天文台、气象台,负责海外留学生之派遣、奖励。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
官名。唐玄宗开元四年(716),以尚书右丞倪若水为汴州刺史兼河南采访使。二十二年,置十道采访处置使,以御史中丞卢绚等为之。旋以刺史为之,各使置印,各地军政隶节度使,民政隶采访使。肃宗乾元元年(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