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曹清吏司
官署名。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四人,正六品。下设照磨一人,正九品,司狱一人,从九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官署名。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四人,正六品。下设照磨一人,正九品,司狱一人,从九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官署名。北宋太宗至道三年(997)置。掌按验秘方,以时剂和药品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皇帝廷试进士,则主行禁令,雕印试题及出处义理,试毕封印卷首。设勾当官,无常员,初以入内内侍充任,后参用士人。仁宗时,又
东上閤门副使与西上閤门副使合称。
官名。战国秦等国置。县令属员。掌文书。《睡虎地秦墓竹简 ·仓律》: “其病者,称议食之,令吏主。”
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立,掌核办度支、陆军等部丁漕盐官奏销案内议叙、议处等事。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中大夫掌夷隶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春秋时晋国储藏军械的府署。《左传·成公七年》: “晋人以钟仪归,囚诸军府。”即将军府。汉朝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位比公,皆开府。后世开府将军更多。见《后汉书·百官一·将军》。
参见“都水参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蕃部次官,佐蕃部中大夫掌诸侯朝觐的礼仪。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 ,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蕃部长官,称蕃部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六府中大夫后,仍为
官署名。清朝六部及理藩院、都察院、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督催诸司、署、处所办事项或应题应奏之件,皆须依照例限或分别规定期限办结,按月奏销。由本部堂官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属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一月二日《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司法部拟就《职官令草案》中作“临时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