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奸属
官名。见“公府刺奸曹”。
官名。见“公府刺奸曹”。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周朝置。掌捕杀猛兽,获取皮革齿须等珍异物资。《周礼·秋官·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掌设弧张,为阱护以攻猛兽,以灵鼓殴之。若得其兽,则献其皮革齿须备”。官名,周设此官,掌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宫帐灯烛等事,为御前祗应官署,属著帐郎君院。
年俸五十石粮谷的官员。战国秦国置。《韩非子·定法》: “商君之法曰: 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
军官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为南京卫戍总督府的长官,见“南京卫戍总督府”。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人数不定。六品。
即“御正下大夫”。官名。见“御正上大夫、中大夫”。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提牢厅长官。满、汉各一人,于额外及试俸主事内拣选充任,任期一年。掌管理狱卒、稽核罪犯及支放衣粮药物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定日县境内。
春秋齐国地方基层行政组织。《国语·齐语》:“管子于是制国,五家为轨,轨为之长。”
即“廷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