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刺奸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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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冥氏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周朝置。掌捕杀猛兽,获取皮革齿须等珍异物资。《周礼·秋官·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掌设弧张,为阱护以攻猛兽,以灵鼓殴之。若得其兽,则献其皮革齿须备”。官名,周设此官,掌

  • 灯烛局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宫帐灯烛等事,为御前祗应官署,属著帐郎君院。

  • 五十石

    年俸五十石粮谷的官员。战国秦国置。《韩非子·定法》: “商君之法曰: 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

  • 南京卫戍总督

    军官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为南京卫戍总督府的长官,见“南京卫戍总督府”。

  • 中台侍御执卫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人数不定。六品。

  • 小御正下大夫

    即“御正下大夫”。官名。见“御正上大夫、中大夫”。

  • 提牢厅主事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提牢厅长官。满、汉各一人,于额外及试俸主事内拣选充任,任期一年。掌管理狱卒、稽核罪犯及支放衣粮药物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 拉堆洛万户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定日县境内。

  • 春秋齐国地方基层行政组织。《国语·齐语》:“管子于是制国,五家为轨,轨为之长。”

  • 寄信

    即“廷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