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副都统

副都统

官名。① 临时性军事副统帅。唐朝德宗兴元元年(784)始置,位都统之下。与都统同属临时性军事长官,掌征伐,不赐旌节,事毕即罢。宋朝置“副都统制”,简称副都统,与都统制共掌节制军马,亦非常职。辽、金亦有副都统之名。②清朝八旗组织中各旗之副长官。满洲、蒙古、汉军旗各二人,共四十八人,正二品。协助都统掌本旗户籍、田宅、教养、操练等军政事务。满名原为“梅勒额真”,天聪八年(1634)改为“梅勒章京”。顺治十七年(1660),始定汉名为副都统。又,各省驻防八旗中亦设。凡驻防地区设有将军者,则归将军兼管; 未设驻防将军者,则为驻防旗营的最高军政长官。③ 清末新陆军军阶名。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佐等级,分三等九级。上等一级正都统,从一品; 二级副都统,正二品; 三级协都统,从二品。副都统秩视总兵,可任统制官,简放。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佐冠以军医、制械等字样。


武官名。(1)南宋置,为都统制司的副长官。见“都统制司”。(2)辽行军都统所有副都统,为都统的副职,属北面军官。清驻防八旗兵中,亦以副都统为都统的副职,与都统不驻在一地的,称为专城副都统,独当一面。

猜你喜欢

  • 科第

    汉朝选官制度。即考核选拔官吏时,按科别评定等第。科别因时国事而异。如武帝时规定博土选三科,高第为尚书。元帝永光二年 (前43) 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勋岁以此科第郎、从官,以定

  • 正任

    官制用语。宋朝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凡不别带其他阶官者称正任,别带其他阶官者称遥郡。正任可享受其待遇,遥郡则否。(1) 宋初以观察使、防御史、团练使、刺史为武官虚衔, 无实际职掌。凡不带阶官者

  • 左街司

    见“金吾街仗司”。

  • 长秋

    汉代皇后宫名,也以此名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并属大长秋。”注:“师古曰:省皇后詹事,总属长秋也。”《后汉书·百官四·大长秋》:“其中长信、长乐宫者,置少府一人,职如

  • 户部勾当公事

    官名。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置,员二人。三年,罢大理寺右治狱,于户部置推勘检法官,推治在京官署有关钱谷之事,增置二人以佐之。绍圣元年(1094)罢,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复置。南宋改称户部干

  • 汉军清文义学

    八旗官学名。汉军旗每旗设立一所,每佐领下各选一、二人入学,学习满文。特派参领八人掌稽察事务,清文教习十六人,弓箭教习无固定员额,掌教学生。

  • 护军

    官名。① 军中监督官。秦朝已置。《史记·蒙恬列传》: “使者以蒙恬属吏,更置。胡亥以李斯舍人为护军。”陈胜起义后,以武臣为将军,邵骚为护军,张耳、陈馀为左右校尉,予卒三千人,北略赵地。刘邦曾以陈平为护

  • 囹圄

    监狱名。《北堂书钞》卷四十五说:“《白虎通》云,《周礼》三王始有狱,夏曰夏台,桀拘汤;殷曰羑里;周曰囹圄。”《玉篇》、《华岩经音义下》亦均谓囹圄为周代狱名。惟《礼记·月令》疏谓囹圄为秦的狱名。沈家本《

  • 布宪中大夫、下大夫

    官名。《周礼》秋官所属有布宪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宣布法令。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布宪中大夫,正五命,属秋官府。任此职者见《周书·薛善传·敬珍附传》:“子元约,位至布宪中大夫。”副职为布宪下大夫,正四命

  • 车工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车工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