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副都统

副都统

官名。① 临时性军事副统帅。唐朝德宗兴元元年(784)始置,位都统之下。与都统同属临时性军事长官,掌征伐,不赐旌节,事毕即罢。宋朝置“副都统制”,简称副都统,与都统制共掌节制军马,亦非常职。辽、金亦有副都统之名。②清朝八旗组织中各旗之副长官。满洲、蒙古、汉军旗各二人,共四十八人,正二品。协助都统掌本旗户籍、田宅、教养、操练等军政事务。满名原为“梅勒额真”,天聪八年(1634)改为“梅勒章京”。顺治十七年(1660),始定汉名为副都统。又,各省驻防八旗中亦设。凡驻防地区设有将军者,则归将军兼管; 未设驻防将军者,则为驻防旗营的最高军政长官。③ 清末新陆军军阶名。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佐等级,分三等九级。上等一级正都统,从一品; 二级副都统,正二品; 三级协都统,从二品。副都统秩视总兵,可任统制官,简放。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佐冠以军医、制械等字样。


武官名。(1)南宋置,为都统制司的副长官。见“都统制司”。(2)辽行军都统所有副都统,为都统的副职,属北面军官。清驻防八旗兵中,亦以副都统为都统的副职,与都统不驻在一地的,称为专城副都统,独当一面。

猜你喜欢

  • 宣诏郎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孙登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惟(羊)道及宣诏郎豫章杨迪拒绝不与通。”官名,三国吴置,掌宣诏书。《三国志·吴书·孙登传》:“黄龙元年,权称尊号,(孙登)立为皇太子,以(诸葛

  • 举叙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并考验法官、书记、律师、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

  • 左奕蠡王

    官名。匈奴置。奕蠡为匈奴语音译,亦作谷蠡。由单于亲信子弟担任,地位仅次于左、右贤王(一说位在右贤王之上),有依次担任单于的可能,与左、右贤王及右奕蠡王合称为四角。西汉时居东方,所统土地、人口多于其它地

  • 园郎

    官名。《汉书·金日碑传》: “元帝崩,故事,近臣皆随陵为园郎。”应为郎官之一种,所属及职掌不详。官名,汉置,为名号性官员,无具体职事。《汉书·金日磾传》:“元帝崩,故事,近臣皆随陵为园郎。敞以世名忠孝

  • ① 官制用语。即递补、委任官职。《汉书·儒林传》: “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后代沿用。制度或有不同。②即“补服”,

  • 相国参军事

    官名,汉魏皆置。东汉王府、公府、军府皆置参军事,简称参军,掌参谋军事。东汉称丞相为司徒,东汉末年曹操改司徒曰丞相,魏丞相、相国并称。相国参军事,为相国府属官,掌参谋军事,分正参军和行参军。统称参军事。

  • 大乐祭器库

    官库名。宋朝置,隶太常寺,掌收储大乐祭器,设专知官一人,库子二人。

  • 住俸

    官制用语。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自开缺之日,停给俸银,称住俸。又,京官外出公务,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本人在外另得俸饷,称“行俸”,亦名住俸。

  • 蚕官令

    官名,汉置,掌蚕事祭祀。详“蚕官”条。

  • 闾师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王城及四郊人民赋税征收。《周礼·地官》:“闾师,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时征其赋”。官名。1、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