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功臣

功臣

①有功劳的大臣。或封土加号,或晋爵升迁,享有政治和经济特权。参见“功臣号”。②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功臣即作战负伤之人。此处应是作为官称,指管理军中负伤人员之官。

猜你喜欢

  • 献曹

    官署名。职掌不详。汉《巴郡太守张纳碑》有献曹史。

  • 发运司

    官署名。宋初有三门白波发运司、京畿东路水陆发运司。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置江淮水陆发,运司于开封,置发运使、发运副使、发运判官,掌江、淮漕运之事。端拱元年(988)罢江淮发运司,以其事隶排岸司。至

  • 官名。《左传·昭公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注:“以水名官。”

  • 加官

    指官吏于本职之外所加领的其它官衔。汉朝凡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大官令至郎中,无员,多至数十人; 给事中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

  • 典红粉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及军中职官。见 “朝上典官”、“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掌制造火药。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 典

    官名。 隋炀帝始置, 为宫廷女官。 二十四典之一,属尚食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为司之佐。协掌廪饩薪炭之事。宋沿置, 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

  • 平政院院长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平政院的长官。见“平政院”。

  • 河渠丞

    官名。唐朝都水监河渠署次官,置一员,正九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 龙庆栽种提举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设,隶宣徽院,秩从五品。掌缙山(后改龙庆州,今北京延庆) 岁输粱米及易州、龙门官园瓜果梨桃栽种,以供宫廷。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十七

  • 少卿监

    宋朝诸寺监少卿、少监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