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督催所
清代吏部内部机构。掌督催四司议办事件,使其按期完成。设官有郎中、员外郎与主事,均无员额,由尚书在司员中轮派。其下设经承二人,以协助办事。
清代吏部内部机构。掌督催四司议办事件,使其按期完成。设官有郎中、员外郎与主事,均无员额,由尚书在司员中轮派。其下设经承二人,以协助办事。
官名。隋于行台尚书省置武器监令。唐于卫尉寺置武器署,有令一人,正八品下,掌在外使用的兵器,供祭祀、朝会、巡幸及公卿婚丧卤簿之用。丞二人,从九品下;所属有府、史、监事、典事、掌固。贞观中东都亦置武器署。
官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四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
官名。明清科举试中特设之官。明制,殿试设若干名,以内阁、六都、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正官及詹事府、翰林院堂上官充任。分看各试卷,详定高下,届期上殿读卷唱名。清制,会试中设,以朝臣进士出身者为之。负责在
官名。(1)田曹参军。南齐都督府置此职,见《南齐书·百官志》。北魏亦置,《魏书·谷浑传》记谷颍为青州征东大将军广陵王羽府田曹参军。《魏书·官氏志》记永平二年(公元509年)因高肇奏省此职。北魏末复置。
官名。东汉、三国魏、晋朝置,西曹次官,阙掾则为西曹长官。官名,东汉始置,为西曹副长官;无掾,属则为西曹长官,掌府史署用。其后,三国魏、晋等皆沿置。参看“西曹”、“西曹掾”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遗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参见“遗人”。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遗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邦国的委积,以待凶
官名。渤海国巷伯局官。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勋位。
官名。即金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金部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金部郎中为司珍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署名。北齐置,设都尉。隶太仆寺驼牛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