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声署
官署名。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理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雍正七年(1729)改教坊司置,隶礼部。乾隆七年(1742)改隶乐部。设满、汉署正各一人; 满、汉署丞各一人,供用官三十人,经承四人,署史长十六人,署史百四十人。宣统三年(1911)并入典礼院。
官署名。清朝设此官署,掌殿廷朝会燕飨诸乐。其长官为署正、署丞,均满汉各一人。供用官三十人、署史长十六人、署史一百四十八人。见《清史稿·职官一·乐部》。
官署名。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理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雍正七年(1729)改教坊司置,隶礼部。乾隆七年(1742)改隶乐部。设满、汉署正各一人; 满、汉署丞各一人,供用官三十人,经承四人,署史长十六人,署史百四十人。宣统三年(1911)并入典礼院。
官署名。清朝设此官署,掌殿廷朝会燕飨诸乐。其长官为署正、署丞,均满汉各一人。供用官三十人、署史长十六人、署史一百四十八人。见《清史稿·职官一·乐部》。
官名。见“某国详稳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佐载师中大夫、小载师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载师司次官。宣帝即位,六府诸
官名,即各曹掾史的总称。汉朝各州、郡、县皆分曹办公,曹的正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史。具体掌管某曹,称某曹掾、某曹史,如功曹掾、户曹掾、贼曹掾等。后魏、晋等沿置。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由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改名,监治本道诸路,为内八道监司之一,隶御史台。设使二员 (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 (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
官名。又称“御戎”。春秋晋置。掌驾驭兵车。大夫爵。《国语·晋语七》: “知栾纠之能御以和于政也,使为戎御。”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丞设。位侍郎之下,正三品,左、右各一人。掌承政厅,任一部总汇之事。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留归本衙门主官题补授官之例。在京司官、小京官、笔帖式有定为题缺者,皆由本衙门留补。在外道府以下,部选缺内有升调所遗之缺,准为封疆留缺,佐杂之要缺亦为留缺。凡留补者
官名。三国蜀后主建兴八年(230)置,蒋琬以丞相留府长史加此。吴孙权赤乌十年(247),步协代其父步骘督西陵,亦加此。晋朝定为三品。十六国前凉、北燕亦置。南朝宋时,此职与中军、镇军将军三号位比四镇将军
官名。清末军谘府之长官。宣统三年(1911)置。额设二员,以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或从一品陆军正都统充,特简。主掌军谘府,秉承诏命,襄赞军谋。清亡,民国改称参谋总长。
杂任职名。唐置于集贤院,员额十四人,掌装钉书籍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