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译科
官署名。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分办本司事务。参见“主客清吏司”。
官署名。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分办本司事务。参见“主客清吏司”。
官名俗称,即饮食录事,掌纠饮食。《称谓录·酒·司过之吏》:“(三国)吴孙浩,饮食录事曰司过之吏。”
官名。同“里宰”。春秋置。掌授卿大夫宅居之事。《国语·鲁语上》: “若罪也,则请纳禄与车服而违署,唯里人命次。”韦昭注: “里人,里宰也。有罪去位,则当受舍于里宰。”乡官名,即里尹、里宰之类,掌一里之
参见“署缺”。
辽朝官署名。即南面官之“宣徽院”。
官名,皇后属官,掌皇后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
见“行宫三司使”。
满语官名。武职。原称“伊都额真”,雍正元年(1723)改。汉译为“班领”。
即“博尔赤”。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龙厩令置,为太仆寺典厩署长官,置二员,增为从六品。唐朝二员,从七品下,掌饲马牛、给养杂畜。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如一镇独挡一路,则为二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赞佐号令,参画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