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梁置,《梁书·文学·庾于陵传》记于陵为荆州安西录事参军,迁中录事。是梁制于录事参军之外同时又置中录事参军,位在录事参军之上。参见“州军府录事参军”。
官爵名禄;同官牒。宋陆游《将之荣州取道青城》:“自笑年年随宦牒,不如处处说闲行。”
杂任职名。唐置, 见“左右街使”。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领员吏五人,卫士百一十七人。职守宫掖北门。官名。《后汉书·百官志二》:“宫掖门,每门司马一人,比千石……朔平司马,主北门。”注:“吏员五人,卫士一百一十七人。”参看“朔平署”条。
官名。即内史令,隋炀帝大业十二年(616)改,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令,三年改中书令。官名。见“内史省”。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始置,为临时机构,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设立,议决关于委任官的惩戒。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改为常设机构。设委员长一人,由各官署长官兼任
官名。唐朝后期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多以宦官充任。宋初沿置,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
东道慰劳大使的省称。《周书·赵肃传》:“(肃)又兼行台左丞、东道慰劳。”
官署名。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分办本司事务。参见“主客清吏司”。
即“国子监司业”。官名。隋朝国子监于炀帝大业三年始置司业一人,唐置二人,为国子监祭洒之副,助祭酒教授生徒。见《通典·职官九·国子监》、《新唐书·百官三·国子监》。其后,宋、明、清皆置。见《宋史·职官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