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初期置,掌守卫皇帝陵园。隶太常卿。武帝天监七年(508)改名“陵令”。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卷二一三记张居正。“以九载满,加赐坐蟒衣,进左柱国,荫一子尚宝丞。”清光绪时,宝鋆为体仁阁大学士兼管吏部,推恩其子景沣晋秩郎中,侄景星赐举人。
官名。南朝梁、陈置,隶司农卿。
心腹武臣。《史记·酷吏列传·张汤》:“严助及伍被,上欲释之。汤争曰:伍被本画反谋,而(严)助亲幸出入禁闼爪牙臣,乃交私诸侯如此,弗诛,后不可治。”
官名,即长安东市五均司市师。新莽置,原为汉长安东市令。新莽亡后废。参见“五均司市师”。
科举制度。进士科考第分五等,上二等即称“进士及第”。元、明、清诸朝规定,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共三人,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
官名,汉置。挑选声望高的人担任,为三公属吏。《汉官旧仪》:“丞相设四科之辟,第一科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补西曹南阁祭酒。”此祭酒,与只称祭酒者不同。
官名。宋朝制置使、留守、经略安抚使、安抚使、转运使、都大提举茶马、主管殿前司公事等属官。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官名。宋代制置使司、留守司、经略安抚使司、安抚使司、转运使司、都大提举茶马司、主管殿前公事
官名,三国魏置,在皇帝出行时,尚书台部分人员随车驾外出,而留下来主持尚书台日常工作的,称录后台文书事,多以大将军兼任。参看“尚书”、“录行尚书事”条。
即温汤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