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学正

学正

官名。宋朝始置。初为太学职事之一。仁宗时,选差学生充任。神宗熙宁四年(1071)选上舍生分经为之,每经二人。熙宁末年,始正式命官充任,并仍参用学生,遂有命官学正与职事学正之别。命官正九品,三年一任。南宋太学初置二人,后改一人,以命官充任。掌执学规、考核学生。元沿宋制,设于路、下州儒学及医学,由教谕、学录中选充。明朝设于国子监及州学。与助教、学录分掌六堂教务,并讲说经义文字,导约规矩。明初国子学即置,洪武十五年(1382)改国子学为国子监,定制三人,中都国子监一人。二十六年罢中都国子监,仅国子监设三人。建文(1399—1402)中,与学录并革,成祖即位复设。永乐元年(1403)定北京国子监一人,后增设不定,至十一人。永乐后渐定北京国子监十人,南京国子监五人,隆庆四年(1570)革南京一人。各州儒学亦置,一人,不入流。掌教诲生员,著录生员数额、按月考察艺业,讲授功课。明初多由举人选授。清沿明制,分设于国子监及地方儒学。国子监掌六堂中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四堂。顺治元年(1644)始设,正九品,乾隆元年(1736)改正八品。掌经理南学事宜。地方州学亦设,正八品,掌本州生员教育,及评定生员品行优劣。


官名。宋代国子监置此官,掌学规,诸生犯学规则处罚。见《宋史·职官五·国子监》。元代国子监置学正,掌督习课业;太史院也置学正,从九品;路、府、州学也设学正,即该校学官。见《元史·百官三·集贤院·国子监》、《元史·百官四·太史院》、《元史·百官七·诸路总管府·儒学教授》。明代国子监置学正十人,正九品;州学也置学正,掌训导教诲所属生员。见《明史·职官二·国子监》、《明史·职官四·儒学》。清代国子监学正、学录掌南学事务;州学学正正八品,为州学学官。见《清史稿·职官二·国子监》、《清史稿·职官三·儒学》。

猜你喜欢

  • 罚直

    吏人犯轻罪处分方式之一。宋制,凡吏人犯轻罪许以一定数额的铜钱赎罪,称为罚直。所罚铜钱归官府所有。直指铜钱数,二百五十文称为一直。

  • 掌饮令

    官名。金置,为太子属官,正八品,掌承奉赐茶及酒果之事。见《金史·百官三·詹事院》。

  • 嗣卿

    继承父亲为卿。《左传· 成公十三年》: “且先君之嗣卿也。”杨伯峻注: “郤铸,郤克之子,郤克为晋景上卿,郤锜又为其子厉公之卿,故云‘嗣卿’”。

  • 稽勋委员会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特设机构。原隶国民政府,根据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七日公布的《国民政府稽勋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掌理勋绩的审核事项。置委员十一至十五人,由国民政府遴聘,以内政部部长、外交部部长、铨叙部部

  • 行军都部署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非常制,每有征伐,设行军都部署司统领一方军马。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行军官,设行军都部署,以掌理行军事务。

  • 外蒙古

    地区名。指蒙古高原北部,以别于高原南部的内蒙古。清代分为喀尔喀四部和科布多、唐努乌梁海二区。喀尔喀四部及其所附额鲁特、辉特二部,分为四盟:车臣汗部二十三旗组为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土谢图汗二十旗组为汗阿林

  • 计部郎中

    官名。①西魏尚书计部长官,掌国家财赋收入。②渤海国右六司计部长官。参见“计部”。

  • 警保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保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保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 直年旗章京

    官名。清朝八旗直年大臣之属官。由直年大臣于各旗章京内委派,位直年旗参领之下,无定员。掌章奏文移。

  • 散从直

    公人名。宋初置,见“散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