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刑司左详议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左、右各三人,正七品。佐左、右审刑掌其事。十九年审刑司并其官属俱罢。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左、右各三人,正七品。佐左、右审刑掌其事。十九年审刑司并其官属俱罢。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七品官二十五人,分辖二十五小营。后藏设七品官十六人,分辖十五小营,缺出,于东科尔及喇嘛内拣选。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均为六品,属唐古特营
宋朝举人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又称请解。即举人向州、府或转运司、国子监、太学等投纳家状,申请应举。获准后,方许参加解试。科举制度中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唐制是由应试士子带着身份、履历证书至所在县申请应举,
官名,汉置,为牛官之长,掌养牛事。《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元延元年)十月中,(曹)宫乳(产儿)掖庭牛官令舍。”
见“怯薛”。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训导主任一人,由教授或教员兼任,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主持训导事宜。
见“十猛将军”。
官署名。明朝南京六科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始置。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仍加“南京”二字,遂成定制。设官给事中一人,品
官名。秦置,入汉因之。秩中二千石,有两丞,掌谷货。景帝后元年(前143)更名大农令。官名,秦汉皆置,中二千石,掌谷货。秦和汉初称治粟内史,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改称大司农。有丞二人。属官有
官名。即内仆丞。
官制用语。指暂时代理。《后汉书·百官志》:尚书右丞“假署印绶”。也指临时任命代理官职。《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十年 (385)》:后燕慕容垂属下骠骑大将军慕容农令“参佐家在赵北者,悉假署遣归。”胡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