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桑
官名。清初蒙古准噶尔部官。时准部分为二十四个鄂拓克(部属),每一鄂拓克设一至三、四人,管理大小事务。清政府统一设旗后废。
官名。清代准噶尔各部均设此官,又写作“斋桑”,本汉语“宰相”之转,用做“管事者”之称。清高宗《准噶尔全部纪略》:“准葛尔共六十二宰桑。”参看《嘉庆一统志·新疆统部附准噶尔部旧官制》。
官名。清初蒙古准噶尔部官。时准部分为二十四个鄂拓克(部属),每一鄂拓克设一至三、四人,管理大小事务。清政府统一设旗后废。
官名。清代准噶尔各部均设此官,又写作“斋桑”,本汉语“宰相”之转,用做“管事者”之称。清高宗《准噶尔全部纪略》:“准葛尔共六十二宰桑。”参看《嘉庆一统志·新疆统部附准噶尔部旧官制》。
官名,秦置,为县属小吏,位在厩啬夫下,掌驾车送使臣宾客。《汉书·夏侯婴传》:“夏侯婴,沛人也,为沛厩司御,每送使宾,还过泗上亭,与高祖语,未尝不移日也。”县分职吏名。秦置,《史记·夏侯婴列传》记夏侯婴
官名。明制,光禄寺所属的大官署以署正、署丞为正副主官,掌供应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属官有监事。清沿置,有署正满、汉各一人,署丞满二人,掌供备猪只,征收菜园租银,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署内有
官名。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的司仪长官。一说即“小司马”。《仪礼·大射》: “司马正适次,袒决遂执弓右扶之出,升自西阶,适下物,立于物间。”贾公彦疏: “案天子有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一人。此虽诸侯礼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凡任京官郎中以下,小京官以上之职,外官道府以下,佐杂等官以上之职者,均需试俸二年、三年、五年,方能升转。康熙中定捐纳官试俸之制,乾隆中定满、汉捐纳及议叙升补等官
官名。明清兵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名统称。宋朝左右散骑常侍、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谏议大夫等门下、中书两省五品以上官统称。参见“两省”。
官署名,宋朝置,为掌管国家西部财政的官署。宋朝分全国为十道:河南、河东、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在京东的称左计,在京西的称右计。有人认为“京东”应为“东京”,“京西”应为 “西京”,并
官名。即长秋少令。
官名。清朝衍圣公所属之职官,负责孔庙之守卫事。正七品。由衍圣公保举题授。清朝在孔子墓地设林庙守卫司百户,负责守卫孔子林庙墓地,品秩相当卫守备。见《清史稿·职官二·衍圣公》。
官名。民国设此官。中央各部除设部长之外,还设次长,相当今天的副部长,如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为中央行政各部的副首长,员额一人。北洋政府沿其制设,为简任官。其称号如外交次长、内务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