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宾部下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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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僧正

    僧官名。金置,见“僧正”。

  • 太后两宫奉令、奉丞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奉令,正七品;奉丞,正八品。掌奉宣太后旨意。

  • 鹞坊

    唐五坊之一,以鹞坊奉御为主官。见“五坊”。

  • 十三都尉

    金末高级军事官员合称。哀宗正大二年(1225),选诸路精兵直隶枢密院,先设总领六员,后改为都尉,至天兴 (1232—1234) 初年设十三都尉(一说十五都尉),秩四品,以曾掌元帅者充任,与元帅府、行枢

  • 内宣徽南院使

    女官名。宋太宗时,于内省(后改尚书内省)置,以尚宫、大监充任。

  • 南京礼科给事中

    官名。明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礼部之事。

  • 右都押衙

    官名。唐末盐铁、户部、度支三司所置属官。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以盐铁转运使额职极多,三司使奏罢之。

  • 神机营

    ① 明朝京营三大营之一。永乐二十二年(1424)置。掌操演火器及随驾护卫马队官军。设提督内臣一、武臣二、掌号头官二。下设中军,左、右哨,左、右掖等五军,分别由管哨、掖官等统之。② 清朝八旗禁卫部队。咸

  • 录公

    “录尚书事”的尊称。《宋书·顺帝纪》:“录公齐王入守朝堂”。《南齐书·海陵王纪》:“宣城王辅政(为录尚书事),帝起居皆咨而后行。思食蒸鱼菜,太官令答无录公命,竟不与。”对录尚书事的敬称。《南史袁湛传附

  • 弥士

    周朝指中士、下士。《逸周书 ·王令》:“中台之外,其右泰士,台右弥士。”孔晁注:“弥士,盖中士、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