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印信之一种。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木质。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清会典·铸印局》:“文职佐杂,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所用木钤记,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八班,代旧建武将军。地位较低,由乡品三品以下的人充任。普通六年(525) 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六班。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提点刑狱者充任,佐三司使、副使分理三司事务。户部、盐铁、度支分置三使时,三部亦各设,称三部判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金朝亦置,员三人,从六
海关海事部灯塔科洋员,其地位次于船主。见“海事部”。
官名。东汉末孙权置,吴沿之。《三国志·朱治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朱才)少以父任为武卫校尉,领兵,随从征伐。”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领兵征伐。《三国志·吴书·朱治传》:“(朱治)子才,素为校尉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司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广东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民
(1)西魏大统年间府兵初建时府兵二十四军兵士的名称,亦称军士。(2) 南京临时政府规定,凡军队中的官佐、士兵与各军校中的学生均称“军人”。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其职掌为管理街道,治理拉萨之藏民,其性质与内地的警察相同。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① 唐僖宗忠武军置,为千人(都)统兵官。《旧五代史·王建传》:“初,(杨)复光以忠武军八千人立为八都,(鹿)晏弘与王建各一都校也。”五代亦置。《旧五代史·安审琦传》:“(天)成初,唐末帝由潞邸出
官名。即少府监,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分太府寺为少府监,置监、少监,寻改监为令。参见“少府监”。官名。隋炀帝改少府监为少府令,唐武德初复为少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