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左侍郎
官名。明清置,详见“工部侍郎”。
官名。明清置,详见“工部侍郎”。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调派官员方法之一。各省督抚因本省官员不敷差遣,奏请由候选人员中拣选若干员,分发各该省委用,称为拣发。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置,二员,以崇禁卫,从二品。
即“甲喇”。
近位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
官名,掌管民政。《宋书·州郡志一》:“自夷狄乱华,司、冀、雍、涼、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官名。即“饭上侍卫”。
清代湘军管理军务的机构。除发号施令执行军法之外,兼有培养人才的作用。曾国藩把他幕府中认为有培养前途的人安排到营务处,令其学习军务,以备将来出任将帅。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隶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十”,取其整数。详“十二常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