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府丞

府丞

官名。①汉朝郡府之属吏。《后汉书·朱博传》: “于是府丞诣阁,博乃见丞掾曰: ‘以为县自有长吏,府未尝与也,丞掾谓府当与之邪。’”《后汉书·羊续传》: “为南阳太守,常敝衣薄食。府丞尝献其生鱼,续受而悬于庭。”又,汉末称郡丞为府丞。② 明朝置,为两京顺天府、应天府之佐官,每府一人,正四品。协助府尹掌京府之政令,兼领学校。清沿明制,设于顺天、奉天二府,正四品,汉缺。专职分理学务。顺天府自乾隆五十八年(1793)专设学政(隶属直隶总督)后,府丞仅管府属各州、县考试童生及管理金台书院等事。奉天府丞则掌盛京、吉林学校之政令,同各省学政之治。③清朝宗人府之职官,汉缺,正三品。掌校理汉文册籍。详“宗人府府丞”。


1、郡丞的别称。《后汉书·羊续传》:“府丞尝献其生鱼,续受而悬于庭;丞后又进之,续乃出前所悬者以杜其意。”“旧典,二千石卒官赙百万,府丞焦检遵续先意,一无所受。”

2、明朝顺天府、应天府的副长官,清朝顺天府、奉天府的副长官。见《明史·职官四》、《清史稿·职官志三》。

3、金朝大宗正府、清朝宗人府的副长官。见《历代职官表·宗人府》。

猜你喜欢

  • 出蜡局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仁宗延祐三年(1316)由出蜡局改置,秩从五品,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掌出蜡铸造工匠。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 监督太监

    宦官职名。明置,见“御马监”。

  • 千户所

    官署名。元朝设于各路,置达鲁花赤一人,千户一人,隶于万户,下领百户所。并依所领军士分为上、中、下三等。七百人以上为上,五百人以上七百人以下为中,三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为下。明朝设于各卫下,隶于卫,设官正

  • 伏波将军

    官名。西汉武帝置,为统兵武官名号,以路博德为之,后渐为官名。东汉、魏、晋、南北朝,迄隋,皆置为将军名号。高昌亦置。东汉末至三国魏,地位较高。三国魏、两晋、南朝宋皆为五品,梁为武职二十四班之第四班,陈八

  • 大理院民刑事处

    大理院内部机构。北洋政府设置,属大理院书记厅。其初分设民事科与刑事科,旋分设民事一至四科、刑事一至二科,均由书记官兼任科长。

  • 中极殿大学士

    官名。明朝殿阁学士之一。嘉靖(1522—1566) 时改原华盖殿大学士而置。清顺治(1644—1661) 时改中和殿大学士。参见“华盖殿大学士”。官名。明朝置。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

  • 枢密院编修官

    官名。宋朝枢密院编修司置,掌编修《经武要略》、删定诸房例册。正八品。

  • 外务丞相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因天王故友英国牧师罗孝全来天京,特设此职以荣宠之。其职掌为在各国领事官协同下,总理一切外国商人事务,外国人犯亦须交外务丞相与各国领事官审理,由天王裁决。罗孝全离京后此职废。

  • 忠义人

    官场用语。南宋初年,原宋朝军人、百姓在边境或金国境内,心怀忠义,建立军功者,称为“忠义人”。

  • 某宫副部署

    官名,辽置,见“十二宫都部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