廱太宰
官名,也写作“雍太宰”。西汉置,皇帝祭祀五畤时掌供熟食之祭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廱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注:“如淳曰:‘五畤在廱,故特置太宰以下诸官。’师古曰:‘如说是也。廱,右扶风之县也。”
官名,也写作“雍太宰”。西汉置,皇帝祭祀五畤时掌供熟食之祭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廱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注:“如淳曰:‘五畤在廱,故特置太宰以下诸官。’师古曰:‘如说是也。廱,右扶风之县也。”
允许旗入官员改变旗籍,为清代褒奖官员方式之一。如镶白旗人高其位因功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加太子太傅,改隶镶黄旗。
官名。商朝置。掌管理平民阶层事务。官名。商代设置,是专门“管理众人(奴隶)之事的小臣。卜辞说:贞:惟吴呼小众人臣?”(《续存》下四七六)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顺治十一年 (1654) 设。掌伞盖、刀戟及弓矢。置掌印冠军使、掌所事云麾使等官,下设擎盖、弓矢二司。
官名。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援明司牧局大使之例置司牲司,属光禄寺。置官有大使一人。十五年(公元1658年)裁撤。参见“司牧局大使”。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同年又规定降等为文官惩戒的第二种,自受处分之日起,非经过一年不得升级。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刘放传》:“正始元年(240),更加(刘)放左光禄大夫,(孙)资右光禄大夫,金印紫绶,仪同三司。”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以示优崇,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亦常用为卒后赠官。
政区名。北洋政府设置,四川云南边境毗邻西藏之地,多为藏族所居,清末设川滇边务大臣经营其地,光绪末年改土归流,渐次置县。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四月建为川边特别行政区域,设镇守使以统之,治所在康定县(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羽林军上将军下。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旗鼓拽刺,掌旗鼓之事。设详稳等职。
武官名。五代时后梁置,总掌行营军事,其下有都虞候。《资治通鉴·后梁纪一》记太祖开平元年(公元907年)“以亳州刺史李思安代怀贞为潞州行营都统,黜怀贞为行营都虞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