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礼举
唐德宗贞元二年(786) 以诸色举人中有能习《开元礼》者,同一经之例,选人不限选数许习,但问大义一百条,试策三道。全通者超资与官; 义通七十条,试策通两道以上者,放及第; 散官能通者亦依正官例。九年以全通为上等,大义通八十条以上、策两道以上为次等,遂为常式。
唐德宗贞元二年(786) 以诸色举人中有能习《开元礼》者,同一经之例,选人不限选数许习,但问大义一百条,试策三道。全通者超资与官; 义通七十条,试策通两道以上者,放及第; 散官能通者亦依正官例。九年以全通为上等,大义通八十条以上、策两道以上为次等,遂为常式。
官号。北魏置为杂号将军,位较低,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九品上。北周沿置,为正一命。隋朝为散号将军,从九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罢。(1)武官名。南朝宋有广野将军,北魏与北周则称旷野将军,
官署名。南宋置,属刑部,掌行在库务、理欠帐籍。
官名。南朝陈置,为东宫文学侍从之臣。岑之敬于陈宣帝太建(569—582)初年曾任此职。
官名,西汉时称大乐令(见《后汉书·桓谭传》),明帝时改称大予乐令(见《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东汉称大予乐令,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等;俸禄六百石,有丞一人,属吏二十五人,乐人三百八十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实缺官员,犯过失而罪不至降级革职者,即饬令开去本职; 官位低者另候补委,官位高者另候简用。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实缺官员,犯过失而罪不至降级革职者, 饬令开去本职; 官职低
官名。南朝梁陈时会稽郡军府有记室参军,见《梁书·钟荣传》与《陈书·虞荔传》。
尚书省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合称。两晋以来置尚书都令史八人,佐尚书左、右丞监督诸曹尚书、尚书郎。权任虽重,用人常轻。南朝梁置五都令史分监诸曹,武帝天监九年(510) 诏: “尚书五都,职
官名。宋太宗淳化四年(993)置,掌京西诸道财计之事。五年罢。官名。见“总计使”。
官名。三国蜀置。职掌不详。见《三国志·李严传》裴松之注引诸葛亮《公文上尚书》。官名,三国蜀置,掌领兵宿卫或征伐。《三国志·蜀书·李严传》:“是臣小敏,言多增咎。”注:“亮公文上尚书曰……行左护军笃信中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员三人,为临安府尹募职。九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