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阙
又称守阙。宋制,官员任满后向铨选主管衙门登记差遣窠阙等候拟注;或已登记窠阙,待现任官员任满后拟注替代,称之为待阙。南宋后期规定,侍郎佐选的舍人须待阙六年,侍郎右选的小使臣须待阙五年半,始得拟注补官。
又称守阙。宋制,官员任满后向铨选主管衙门登记差遣窠阙等候拟注;或已登记窠阙,待现任官员任满后拟注替代,称之为待阙。南宋后期规定,侍郎佐选的舍人须待阙六年,侍郎右选的小使臣须待阙五年半,始得拟注补官。
官署名,汉置,属少府,原名居室,武帝太初元年改称保宫,有令、丞,掌拘禁犯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汉书·苏武传》:“陵始降时,忽忽如狂,自痛负汉,加以老母系保宫,子卿不欲降,何以过陵?”
官名。清沿明制,户工二部均差本部司员到各税关任关税监督,后改为通差六部司员,继而又改为特简京员往任,或由将军、织造、盐政兼理,多用满人,尤其是淮安关、广东海关,例以内务府司员充任。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
①贡士之法,即由诸侯国或地方州郡每年向朝廷选送人才。《汉书·食货志上》: “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太学,命曰造士。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然后爵命焉。”《文选》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 “兴廉
州分职吏名。北齐司州于户曹从事之下置户曹掾及户曹史,佐助从事掌理民户之事;外州不置户曹从事,以户曹掾与史掌理曹务。
吏员的领班。宋置。(1)内侍的领班。司马光《涑水纪闻》卷一记“太祖尝罢朝坐便殿,不乐者久之,内侍行首王继恩请其故。”(2)通行官(吏员的一种)的领班,亦称行首司。如《宋史·职官志九》“流外出官法”所载
符节。①使臣所持凭信。多以羽、旄牛尾编制。《周礼·地官 ·掌节》郑玄注:“王有命,则别其节之用以授使者,辅王命者,执以行为信。”② 准许通过关卡的官方凭证。多用竹、玉、青铜等材料制成,刻有铭文。《周礼
官名。清末新设内阁法制院及弼德院之副长官。佐院长掌院务。详“法制院副院长”、“弼德院副院长”。
官名。三国吴置。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六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七品上。南朝梁、陈列为十威将军之一,参见“十威将军”。杂号将军名,三国吴置,掌帅兵征伐。其后,南朝梁、陈和北魏皆
官名。唐朝司农寺九成宫总监属官,置一人,从七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