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制,颁发用麻纸书写的制书称为降麻。参见“宣麻”。
官名,汉置,为临时设置代行某职的军吏。《后汉书·光武帝纪下》:“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注:“军假吏谓军中权置吏也。”
官名。明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于额定仪制司主事二员之外,又增设仪制司主事一人,专掌教习驸马仪制之事。俗称教习驸马仪制主事。
宋朝宫观官名。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置,以知制诰充任,分掌修建景灵宫之事。后用为祠禄官。
选举制度。明朝科举制度,凡儒士可不经府、州、县学,直接参加乡试。
官名。清末度支部库藏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官名。三国吴置,辅佐军师治理军国之事,地位较高。见《三国志·孙皓传》。参见“军师”。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增设。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置总核、分核等,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
1、掌园的官。唐代杜甫《杜工部诗史补遗六·园官送菜》:“园吏未足怪,世事因堪论。”2、漆园吏的简称。庄子(庄周)曾做蒙园吏(《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庄子》),后人简称园吏,并以之代庄子。
参见“济州路转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