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缺
清朝铨选制度。指官缺月选之截止日期。凡月选,满洲、蒙古、汉军皆以上旬(即每月初五日),汉官以下旬(即每月二十五日),笔帖式以中旬(即每月二十日) 为截止日期。截前出缺、开缺为本月之缺,逾期为下月之缺。在京衙门满洲官于二十八、九日出缺,汉官于十八、九日出缺,应立即咨报开缺。应具题奉旨开缺者,满缺系二十一日以前到部者,赶于十七日以前具题,科抄虽在截缺以后下部,其缺仍为本月之缺,如满缺至二十二日到部,汉缺至十三日到部,赶题不及,其缺即为下月之缺。
清朝铨选制度。指官缺月选之截止日期。凡月选,满洲、蒙古、汉军皆以上旬(即每月初五日),汉官以下旬(即每月二十五日),笔帖式以中旬(即每月二十日) 为截止日期。截前出缺、开缺为本月之缺,逾期为下月之缺。在京衙门满洲官于二十八、九日出缺,汉官于十八、九日出缺,应立即咨报开缺。应具题奉旨开缺者,满缺系二十一日以前到部者,赶于十七日以前具题,科抄虽在截缺以后下部,其缺仍为本月之缺,如满缺至二十二日到部,汉缺至十三日到部,赶题不及,其缺即为下月之缺。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成宗元贞元年(1295),掌饮膳好事金银,隶宣政院。置提领、副使各一员,秩从七品。官署名。元置,属宣政院,秩从七品。掌饮膳好事金银诸物。置提领、副使各一人。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司度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三国魏沿之。时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分为左、右、南、北、中五部,各部立其中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魏末改“中部都尉”。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80—289
官名。即刑部侍郎,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刑部侍郎。参见“刑部侍郎”。官名。见“宪部”。
官名。元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设大都、上都太仓各一,掌内府支持米豆,及酒材米麹药物。设官三员,俱受“制国用司”札支付。十二年(公元1275年)改立提举太仓,设官三员,隶宣徽院。二十五年(公元128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外交部。依照于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外交部组织法》规定,掌管下列事项:一、搜集国内外情报事项;二、宣传外交策略事项;三、撰写中外新闻稿件事项;四
官名。隋朝太子内坊长官,置二员,从六品,隶典书坊。唐朝沿置,二员,正六品上,隶右春坊。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改隶内侍省,名太子内坊令,升从五品下。官名。隋始置,为太子内坊的主官。唐沿置,员额二人,
官名。南朝皆置,掌御用衣服器玩,皇帝、后宫、东宫、诸王均置,宋为女官,准二卫五品,敕吏比六品; 梁置东宫主衣局,多用左右亲信,以寒人充任。北魏亦置。北齐有主衣局,隶门下省。唐朝殿中省尚衣局置十六员,诸
官名,西汉丞相府和东汉三公府及郡国皆置,为决曹长官,掌罪法事,秩皆三百石。《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决曹主罪法事。”《
初为对大臣的优待名义。西汉末始置,以赐列侯中有特殊地位者。东汉因之。加此者朝会时班次可进至三公下 (一说车骑将军下) ,得自辟僚局,车服吏卒等待遇仍从本官。退免大臣加此者仍得参与大政。三国两晋南北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