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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语官名。汉译为“监察御史”。
满语官名。汉译为“监察御史”。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史》卷二一零记明嘉靖时, 吴廷举以右都御史改南京工部尚书,肯辞, “且引白居易、张詠诗, 语多诙谐, 中复用‘呜呼’字。帝怒, 以廷举怨望, 无人臣礼,勒致仕。”清制则对年老有疾
学官名。元置,掌教天文生。员额二人,从九品。
官名。南宋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置,为贴职之一。
学官名。晋置,见《晋书·虞溥传》,选学师中年高有德者充任。
官名。民国时,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设承审员,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凡未设法院的各县,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
①官署名。即秘书省司天台,唐武则天久视元年(700) 由太史局改名,独立为置,不隶麟台,其年又改浑仪监。肃宗乾元元年(758) 定名司天台。②官名。浑天监长官,武则天久视元年(700)改太史令置,其年
辽朝职官类名。属南面官,大多设于与宋交界处,为防宋而设。如易州飞狐招安使司、兵马司、招抚司,西南面招安使司,五州都总管府,山后五州都管司,五州制置使司,三州处置使司,霸州处置使司等。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为一人,正七品,十三年,改司正。
官名合称。①十二卫所属亲、勋、翊三卫,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为三侍。②隋炀帝时鹰扬府所领亲、勋、武三侍,非翊卫府,无此三侍。
官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掌帐房处事。初名“帐房头目”,额设三人。康熙二十一年(1682)定为七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是称。三十六年定为三等侍卫衔,食六品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