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按察司

按察司

官署名,金朝承安四年(1199)改提刑司设。掌一路之司法刑狱、考核官吏,兼劝农桑。设按察使一员掌司事。元世祖至元六年(1268)设提刑按察司。二十八年,改称“肃政廉访司”。明初复设提刑按察使司,主管一省之刑名按劾之事。简称按察司。洪武十四年(1381),置各道按察分司。二十九年改按察分司为四十一道。建文(1399—1402)中改十三道按察司,各设按察使一人,副使、佥事无定员,以及经历、照磨、检校、司狱等官。所属有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等机构。清顺治(1644—1661)中沿置。初直隶省不设按察使,以道员兼领。雍正二年(1724)直隶亦设。总计内地十八直省共十八处按察司衙门。每省设按察使一人,属官与办事机构与明同。兼掌驿递、乡试、大计考官之事。宣统二年(1910),改为提法使司。


官署名。(1)金大定中置九路提刑司,承安三年(公元1188年)并上京、东京两路提刑司为一司,共为八提刑司。次年改诸路提刑司为按察司,上京、东京路按察司设使一人,秩正三品,掌审察刑狱、照刷案牍、纠察滥官污吏豪猾之人、私盐酒麹并应禁之事,兼劝农桑,与副使、签事轮流外出巡按。副使,秩正四品,兼劝农事;签按察使事,秩正五品;判官二人,秩从六品;知事,秩正八品;知法二人,秩从八品。其他诸司设官大体相同。泰和八年(公元1205年)十一月,以转运使权轻,除中都转运使仍旧外,其余诸路并由按察使兼转运使,按察副使兼转运同知,签按察使事兼转运副使。以按察使而兼转运使,则监察之职削弱,贞祐二年(公元1214年)遂将按察使罢废。监察地方之权由御史台派遣御史出巡和司农司兼掌监察的办法行使之。参见“提刑司”。(2)明代提刑按察使司的简称,见“提刑按察使司”。

猜你喜欢

  • 开设科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单月应补官员注册、验看、分发、引见及各省题补、升调、实授、试俸、添设裁汰官缺等事。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 延福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后宫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隶徽政院。置令、丞各四员。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併入群牧监。官署名。元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置,属徽政院,秩正三品。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

  • 东胶

    周朝对贵族子弟进行教育的机构,相当于“太学”。《礼记·王制》: “周人养国老于东胶。”郑玄注: “东胶,亦大学。在国中王宫之东。”

  • 在宋、辽,金,元,明的某些官署中,设“某官”,又设“同某官”,这“同某官”的职掌与“某官”同,而品位低于“某官”。如“某官”为该官署的长官,这“同某官”或者也为该官署长官,而品位低于“某官”,或为副长

  • 行宫部署判官

    官名。辽置,为行宫诸部署官员,佐行宫都部署掌行在诸宫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一·行宫诸部署司》。官名。辽置,见“行宫都部署司”。

  • 右中兵郎中

    官名。西晋、北朝与右中兵郎互称,为尚书省右中兵曹长官。参见“右中兵郎”。

  • 大都四窑场

    官署名。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领匠夫三百余户,营造素白琉璃砖瓦。秩从六品,隶少府监。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下辖南、北窑场与琉璃局。

  • 马军都虞候

    官名。宋朝侍卫亲军马军司置一人,位在副都指挥使下。南宋时,定为从五品。每军亦置,位在军都指挥使下。

  • 稍伯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稍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方置一人,掌本方行政事务,下设小稍伯下大夫、小稍伯上士、小稍伯中士以佐其职,领稍大夫下大夫等官属。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

  • 香药库

    官署名。北宋置,掌出纳外国贡献及市舶香药、宝石。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真宗天禧五年(1021)分为内、外二库。内库置于皇城中,掌贮细色香药以备宫廷需用。官库名。宋置,属太府寺。掌出纳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