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法使司总务科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本司及省司法各员补署升降奖惩及收发文牍、稽核度支诸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 一至四人。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本司及省司法各员补署升降奖惩及收发文牍、稽核度支诸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 一至四人。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掌东宫用马,属太子仆。
官名。隋朝太子典书坊属官,员四人,从九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典直。
元朝地方监察机构合称。简称四道按察司。世祖至元五年 (1268) 立御史台; 六年,设山东东西、河东陕西、山北东西、河北河南四道提刑按察司,为御史台直辖机构,掌管各地监察事宜。
僧官名。宋元明诸代置,见“僧正”。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司农寺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另以司农少卿领其职。
官名。清末巡洋舰队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一人,从二品,海军协都统充。掌督率该舰队。
官制用语。秦汉凡官吏治绩最优者称“最”,最劣者称“殿”。治绩依据租赋徭役课征,刑狱治理等,由丞相御史评定殿最,奏报皇帝。最者予以赏赐或迁升,殿者则予惩处或贬职。官制用语。1、考核官吏的政绩或军功,上等
官名,宋金元明皆置。提举为掌管专门事务的官员,同提举为提举之副,位在提举之下,与提举共掌其事,多为该官署的副贰长官。如宋朝编修敕令所,其长官为提举,以右丞相兼任,副长官为同提举,以参知政事兼任,掌集诏
官名。辽朝北面官,黄皮室乣军监治官。
官名。明于府置批验所,某些州县亦有设置。各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王圻《续文献通考》记其职掌为“典茶盐引由,稽其奸冒而慎防之。”清代仅于江宁府设茶引批验所大使一人,秩未入流,掌理茶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