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注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另射他阙,称改注。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均须退回原任,另行指射其他窠阙,称为改注。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另射他阙,称改注。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均须退回原任,另行指射其他窠阙,称为改注。
官名。金朝置,为皇后位下女官。掌饮食、汤药、酒醴、蔬果之事。设一员,秩正九品。宫中女官名。见“掌馔”。
官名。宋仁宗皇祐四年 (1052) 以侬智高起义,始于广州、桂州置,以本州知州兼任。其后,西南边帅多带此衔,以重其权。神宗熙宁五年(1072),又置于熙河、永兴、鄜延、环庆、秦凤、泾原等六路。后帅臣任
官名。西周置。管理场圃的官吏。《同簋铭》:“王命同左右吴大父,司场、林、虞、牧。”《国语·周语上》: “场协入。”韦昭注: “场入掌场圃,委积珍物,敛而藏之也。”官名。西周设置,金文作“易”或“陽”。
官署名。又称皇太子位人匠总管府,设于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秩正三品,掌皇太子怯怜口人匠造作。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副总管二员。隶詹事院管辖。英宗至治三年(1313)罢。文宗天历二年(13
官名。秦置,属典客。入汉因之,初属少府,中属中尉,后属大鸿胪。为郡邸长副贰,主诸郡设在京师之郡邸。东汉省,但令郎治之。官名,汉置,为郡邸长之副,佐长掌诸郡在京师之邸。参看“郡邸长”条。
官名,东汉置,为少府属官,掌监别作。《后汉书·百官三》:“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掌厘定海军各类训练章程,稽核训练成绩,筹拟雇用练船、教员、洋员。置科长、科员、录事。
见“备身五职”。
官名。周朝置。负责国子教导的乐官,位在大乐正之下,大胥、小胥之上。《礼记·王制》:“凡入学以齿。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
见“江浙等处行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