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初期中央立法机关。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一月二十八日在南京成立。共到参议员或代理员四十二人,代表十七个省区:计广东、湖北、湖南、浙江
官名。隋炀帝始置河渠署,有令及丞各一人,属都水监。唐沿置,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掌修补堤堰、渔钓、川泽鱼醢之事。所属有府、史、典事、掌固、长上渔师、短番渔师、明资渔师诸职。
官署名。元置,掌织诸王百官所用缎匹。其官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见《元史·百官一》。
官名。见“度支使”。
官名。宋置此官,掌经制东南财赋。其职事与经制使大体相同。参看“经制使”条。
学官,掌教授五经。五经指《诗》、《书》、《易》、《礼》、《春秋》。《礼》,在汉朝指《仪礼》,后代指《礼记》。《春秋》包括三传,即《公羊传》、《左氏传》、《谷梁传》。《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是岁,大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掌缮写题本,翻清译汉及保管档案事务。设堂主事满一人,汉军一人;笔帖式满七人,汉军六人;经承四人。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录上士佐官,正二命。
太常少卿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