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置,属财政部,掌管全国的赋税工作。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其职掌为:一、国税的赋课和征收;二、国税的管理和监督;三、土地清册
官名。北齐于光禄寺置清漳署,主官有令及丞,掌供酒之事。至隋改称良酝署,见“良酝署令丞”。
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田赋。参看“伯克”条。
杂任职名。唐置,属太子左右清道率府,员额五十人,掌东宫仪仗之事。
官名。北周置。折冲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官名。见“折冲中大夫”。
官署名。唐初掌甲胄之官署,太宗贞观六年(632)改为甲坊署。
官名。即“山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闾征课政令的行政长官。《周礼·地官》:“闾胥,每闾中士一人”,“各掌其闾之征令,以岁时各数其闾之众寡,辨其施舍。凡春秋之祭祀役政丧纪之数,聚众庶。既比,则读法,
官名。见“左右宫伯中大夫”。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宣统二年(1910)颁《法院编制法》,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次年,大理院奏请于甘肃、四川、云南、广东四省筹设,辖地如总督。未及成立,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