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库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武库司员外郎。明清兵部武库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库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以科甲出身者补授。满洲、蒙古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康熙五十七年(1718)定制二人,满、蒙各一人。皆为从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简称武库司员外郎。明清兵部武库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库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以科甲出身者补授。满洲、蒙古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康熙五十七年(1718)定制二人,满、蒙各一人。皆为从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间曹操置。《三国志·赵俨传》: “太祖徙出故韩遂、马超等兵五千余人,使平难将军殷署等督领。”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领兵征伐。《三国志·魏书·赵俨传》:“
官署名。民国置,设在国民政府所在地,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其审理为:1、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一审判决之刑事诉讼案件及第二审判决之民事诉讼案件;2、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上告案件;3、非
官名。西魏、北周置。地官部民部中大夫属官,佐县大夫下大夫掌本县事务,下设县正中士。正三命。
官署名。见“审官院”。
官名。明朝管理全国道教事务衙门道录司职官。洪武十五年(1382)置,左右各一人,从八品,以道士为之。
官场用语。清朝为道台谒见督抚时的自称。
官名。隋炀帝所置女官,隶尚仪局,为司乐、典乐之属,员四人,从九品,协掌音乐。唐朝沿置,四人,正八品,协掌内宫弦乐及诸乐陈布之仪。金朝沿唐制,品秩、职掌皆同。明太祖洪武十七年(1384)尚仪局置,为女官
官名。明清兵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见“皇城司”。
见“文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