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浑仪监丞

浑仪监丞

官名。唐置,见“太史监”。

猜你喜欢

  • 五校

    参见“五校尉”。五校即五校尉。西汉时有八校尉,东汉省中垒校尉,只置中候,以监五营。胡骑并入长水,虎贲并入射声。五校指长水、步兵、射声、屯骑、越骑五校尉,属北军,俸比二千石,各掌本营宿卫兵;东汉禁卫军北

  • 典签(籤)

    官名。本来是掌管文书的小官吏,南朝宋齐时期,为监视出任方镇的宗室诸王和各州刺史,常由皇帝派亲信担任此官,名为掌管文书的典签,实操州镇全权,故有“签帅”之称。梁以后渐废。唐朝诸王府也设典签,但只掌管文书

  • 石济水次仓丞

    官名。北齐置。参见“石济水次仓令”。

  • 外城巡警总厅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辖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外城工巡总局设。初隶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掌京师外城警务、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置厅丞一员,从三品。辖总务、行政、司法、卫

  • 桃氏

    官名。周朝置。掌冶铸剑类兵器。《周礼·冬官·考工记》: “桃氏为剑。”

  • 大卓尼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掌理交际及诉讼事项。民国时期沿置。

  • 集贤院编录官

    官名。唐贞元初置于集贤院,掌经籍编录之事。

  • 诉理所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置,掌重新审理神宗熙宁元年(1068)正月以后至元丰八年(1085)三月六日大赦以前,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判,事涉冤抑者,予以申雪。以及对熙宁变法得罪者,皆获雪除

  • 都统制

    官名。北宋末年,大军出师征讨,诸军统制不相统属,即以其中一人为都统制,统率诸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御营司亦置。其后,各屯驻大军皆设,其副职为副都统制。官名。宋徽宗宣和年间,在作战时从各将官

  • 般押推司

    吏名。宋朝置,属大理寺右治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