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合称,明朝以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和都御史为七卿。吏部尚书掌天下官吏选授、封勋、考课之政令,甄别人才,助天子治国。户部尚书掌全国户口、田赋之政令。礼部尚书掌天下
1、天子的别称《礼记·曲礼下》:“临诸侯,畛于鬼神,曰有天王某甫。”注:“畛,致也,视告致于鬼神辞也。”疏:“此谓天子巡守视告神辞也。”《尚书》中称天子曰王,《春秋》中称天子曰天王,因这时一些诸侯自封
元朝国立学校名。秩正七品。掌用蒙古新字(八思巴字)教习诸生。世祖至元七年(1270),各路置蒙古字学。八年,立京师蒙古国子学,选随朝蒙古、色目、汉人官员及怯薛子弟入学。后隶蒙古翰林院。置博士、助教、教
官名。唐玄宗开元六年 (718) 改乾元院修书官置,以六品以下充任。
宋朝发运副使简称。
官署名。宋朝大晟府所属机构。参见“大晟府”。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明朝称州同知,清沿置,改称州同,以别于各府之同知。无定员。从六品。与州判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全国共设五十二人,属直隶州者二十,例以举人除授;属散州者三十二,例以兵
官名。北洋政府于收回胶州湾后决定自辟为商埠,并由鲁案善后督办拟订《胶澳商埠暂行章程》,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一月十七日呈准公布。依其规定,设胶澳商埠督办一人,由大总统特派; 副职有会办一人;
官名。宋置,见“转运使”。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刑部置,分属都官司,掌配隶人名籍。哲宗元祐四年(1089),并入举叙案。徽宗崇宁二年(1103)复置。南宋沿置。由都官郎官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