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社会教育司

社会教育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始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所掌为:一、厘正通俗礼仪;二、博物馆、图书馆;三、动植物园等学术事项;四、美术馆、美术展览会;五、文艺、音乐、演剧等;六、调查、搜集古物;七、通俗教育、讲演会;八、通俗图书馆、巡行文库;九、通俗教育的编辑、调查、规划。次年修正官制,增加“感化、公共体育和游戏”一项,作为本司的第十项执掌。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等员。国民党政府教育部沿置社会教育司,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教育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民众教育及识事运动事项;二、补习教育事项;三、低能及残废者之教育事项;四、美化教育事项;五、公共体育事项;六、图书及保存文献事项;七、其他社会教育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猜你喜欢

  • 审官西院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设知院、同知院各一人,掌閤门祗候以上诸司使副磨勘、注授差遣之事。省枢密院六十余项事务归此院。元丰五年(1080)大改官制,改为尚书右选。官署名。见“审官院”。

  • 戊己丞

    官名,为戊己校尉的副长官,掌行政文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城门校尉》,参看“戊已校尉”条。

  • 同提举编修敕令所

    官名。南宋初年置,以执政兼任,为编修敕令所副长官,佐提举编修敕令所掌裒集诏旨,编纂成书。

  • 判户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尚书省户部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户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 术士

    为君主画策的谋士。《韩非子·人主》: “主有术士,则大臣不得制断。”

  • 东道慰劳

    东道慰劳大使的省称。《周书·赵肃传》:“(肃)又兼行台左丞、东道慰劳。”

  • 宪部承务郎

    官名。隋文帝置刑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又改刑部郎为宪部郎,后又减郎的员额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刑

  • 主爵司

    官署名。隋始置,属吏部,唐改称“司封司”,见该条。

  • 郡门下循行

    郡门下吏员名。循行即巡行,东汉始置,是郡府中一种低级散吏,位次书佐。《后汉书·百官志五》注引《汉官》,记河南尹之下有循行二百三十人,属于太守供养的门客性质。又《三国志·吴书·胡综传》记“孙策领会稽太守

  • 左曹越骑校尉

    官名,西汉置,属光禄勋。为越骑长官,掌宿卫屯兵或奉命征伐。《汉书·叙传》:“(班)况,举孝廉为郎,积功劳,至上河农都尉,大司农奏课连最,入为左曹越骑校尉。”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后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