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祠祭清吏司

祠祭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祠祭司。明清礼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祠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礼部亦置,设官略同。掌理诸项祀典及天文、国恤、庙讳之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二人,满、汉各一人; 员外郎五人,满洲三人,蒙古、汉各一人; 主事二人,满、汉各一人及笔帖式、经承等吏员。掌吉礼、凶礼之事,并兼司僧、道、医学、阴阳学官升用等事。所属有祭祀科、僧道科、时宪科、火房等机构办理本司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署名。明朝和清朝礼部的第二司,相当隋以前的祠部。掌管祭礼、丧礼和术数、占卜、医药及僧道的政令。参看“祠部”条和《明史·职官志一》。

猜你喜欢

  • 油工中士、下士

    官名。北齐置油工中士,正二命;油工下士,正一命。掌涂油之事,属冬官府司色下大夫。

  • 和硕额夫

    即“和硕额驸”。

  • 加衔

    亦称“兼衔”。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指在本任官之上另加高于本职之虚衔以显荣其品秩。凡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等为大臣加衔及赠官。又总

  • 官首

    爵名。汉武帝所置武功爵第五级。时以军国用不足,故置武功爵,令民得以钱谷买之。凡买至官首者试补吏,优先除用。1、官署长官。《尚书·酒诰》:“百僚庶尹。”疏曰:“士亦有官首。”2、爵名,为汉武帝所制武功爵

  • 上虞备用处管理大臣

    官名。清置,为上虞备用处的主官。见“上虞备用处”。

  • 言事官

    即谏官。《宋史·王拱辰传》:“帝曰:言事官第自举职,勿以朝廷未行为沮己,而轻去以沽名。自今有当言者,宜力陈毋避。”

  • 同试官

    官名。元置,又称“同考试官”或“同考官”,位在主考官之下,为副职,与主考共阅乡试、会试之卷。见《元吏·选举志一·科目》。

  • 提督京营

    官职名。①明朝掌管京营军务的宦官。景泰元年 (1450) 始设,置提督太监、坐营太监、监枪、掌司、佥书,俱无定员。②明朝掌管京营的武臣。永乐二十二年 (1424) 设京营三大营时始设,每营二人,以勋臣

  • 高车虎贲将

    官名。北魏置。侍卫武官首领,统领高军虎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 讲议司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隶尚书都省,负责讨论宗室、冗官、国用、商旅、盐铁、赋调等问题,以宰相蔡京提举,下设参详官、检讨官。同时,枢密院亦置,讨论武备之事,以知枢密院为提举。三年,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