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河副使
官名。据《明会典》记载,明代河帑出纳,河南以按察使司副使掌之,山东则以副使与郎中、主事分掌。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令徐州兵备副使兼理曹、沛、徐、淮一带黄河;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添设河南副使一员,给敕,专管黄河修筑堤岸。
官名。据《明会典》记载,明代河帑出纳,河南以按察使司副使掌之,山东则以副使与郎中、主事分掌。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令徐州兵备副使兼理曹、沛、徐、淮一带黄河;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添设河南副使一员,给敕,专管黄河修筑堤岸。
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奖金: 一、考绩总分数在七十分以上的简任职公务员可酌给一个月俸额以内的一次奖金; 二,公务员在同一机关连续服务十年,有五次考绩总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凡外官,或一、二年,或三年、九年进行考核,以定黜陟迁转。
使职名。掌天子车驾仪仗次第。唐开成五年(840)葬文宗,以兵部尚书王起为之。五代沿置,多以兵部尚书充任。宋初始改以他官充任,太宗太平兴国九年(984)始铸其印;真宗大中祥符(1008—1021)以后,
明清时进士因列名甲科之榜,故又别称为甲榜。
官名。元、明初皆置,沿革、品级同右丞。详“中书右丞”。
北魏地方基层行政官吏合称。一说即“三长”之别称。一说指族正、闾正、比正,与三长职权相似,设于畿内,设于畿外的则称三长。参见《魏书·太武五王列传》、《李冲传》。
官名。 西周置。 史之正长。 参见“史”。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尚膳监”,顺治十八年 (1661) 改“采捕衙门”,康熙十六年 (1677) 改都虞司。掌上三旗武职官员的铨选任用,官兵俸饷、赏恤的稽核,府属各司处书吏的考核。此
官署名。清朝工部制造库二科之一。设经承等吏员办事。分掌各项物品制造与收贮之事。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诸侯群臣封迁爵秩命数等级之文书。《周礼·春官》:“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官名。周朝设此官,掌管诸侯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