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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造

官名。明清负责江南织造衙门之长官。明朝于南京、杭州、苏州各置提督织造太监一人,均由宦官充任。掌织造御用龙衣。清朝沿置,江宁、杭州、苏州三处各设织造监督一人。简称“织造”。例以内务府司员简派,一年更代。光绪三十年(1904),省江宁一人。清制,织造官为钦差,与地方长官平行,权势大于明朝,不仅管理织务、机户、征收机税等,亦兼理采办及皇帝交办的其他事务,且监察地方。可专折奏事,行文中称“织造部堂”。


官名。清代内务府设此官,苏州、杭州各一人,掌织造宫廷所需丝织品。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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