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盟约之法。《周礼·秋官》: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明神。既盟,则贰之。盟万民
官制术语。清制,凡非常设机构中负责日常事务者为坐办。清制,凡非常设机关,其负责日常事务的官称“坐办。”
官署名。简称广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广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牺牲所、司牲司、在京沈阳左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初期置,属“临时稽勋局”,参见该条。
宋朝功臣号。以赐诸班直禁军将校。参见“功臣号”。
官名。东晋末刘裕丞相府僚属,兼领中兵、直兵二曹,掌亲兵卫队。南朝宋、齐沿置。梁皇弟皇子府、嗣王蕃王府、庶姓公府、庶姓持节府置,位自七班至三班,武帝天监七年 (508) 诸督府亦置;陈同梁制,自六品至八
官名。辽制于黄龙府和兴中府置同知,为知府的副贰,属南面大蕃府官。金代京府与外府亦设同知,位在府尹之下,少尹之上。元代在散府府尹之下亦设同知为其副职。明制,府同知与通判分掌清军、巡捕、管粮、治农、水利、
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又称北河总河。官名。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八年(1730)设,一人。驻天津。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驻固安,佐之。乾隆二年(1737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一说为南部曹次官,与大夫不并置)。协助尚书、大夫管理南方州郡事务,并负责上奏。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见“入内内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