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醖署署正
官名。为良醖署长官。详见“良醖署”条。
官名。为良醖署长官。详见“良醖署”条。
皇帝诏书中的条款,即汉朝考核官吏好坏的六项条款,也简称“六条”。六条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
官名。北洋政府始置。(1)设于大理院书记厅、高等审判厅书记厅和高等检察厅书记室,分别主管本厅、室事务。(2)设于审计院书记室,主管本室事务。(3)设于海军总司令公署,为上、中校或相当文官。国民党政府于
见“福元营缮所”。
女官名。南朝宋太宗泰始 (465~471)中置,佐后宫殿中治职管理后宫殿中事务,员一人,六品。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太尉府置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东晋元帝以后公府置右户曹,设右户参军,南朝宋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设兼右户行参军。
官名。又作“大攻尹”。春秋战国曾、楚、赵等国设此官,主管手工、铸造业的工官之长。战国赵兵器《七年相邦阳安君剑铭》背面刻有“大工尹”职名。参见“大攻尹”。
官署名。全称“开封府界提点司”。北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置,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兵民,肃清贼盗,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设提点、同提点,以朝官以上充任。属吏有勾押官一人,典七人。神宗元丰
清朝八旗之基层组织。原意为“箭”。初,满族人出兵打仗或狩猎行围,各依族党村寨结队而行,每人出箭一支,每十人立一长,称“牛录额真”,意为箭主。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1601) ,编三百人为一
宋朝乡兵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神宗时行保甲法,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分别设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副保正,每户两丁以上,一丁选充保丁。后改为五户一保,二十五户一大保,二百五十户一都
官名。辽朝置。尚书省并入枢密院,设厅房主工部事,以主事长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