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
外交部直属机构。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十二月八日公布《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章程》成立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以为美、日等八国政府代表前来考察中国司法现状,调查法权作筹备工作。委员会以出席调查法权会议的全权代表、外交总长、司法总长、法权讨论委员会委员长等为委员。另置办事处,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秘书十二人;处的内部分总务、编译、接待、议案四股办事。次年一月“调查法权会议”开幕,到九月十日闭幕,共开全体会议二十一次,虽也发表《调查报告》,但仍是毫无结果。
外交部直属机构。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十二月八日公布《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章程》成立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以为美、日等八国政府代表前来考察中国司法现状,调查法权作筹备工作。委员会以出席调查法权会议的全权代表、外交总长、司法总长、法权讨论委员会委员长等为委员。另置办事处,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秘书十二人;处的内部分总务、编译、接待、议案四股办事。次年一月“调查法权会议”开幕,到九月十日闭幕,共开全体会议二十一次,虽也发表《调查报告》,但仍是毫无结果。
即“巴牙喇壮达”。
官名。民国前期,中央政府各部长官称总长。国民政府成立时,改称部长。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为中央行政各部的首长,亦称部长,员额一人。北洋政府沿其制,国务院各部设总长一人,特任,均为国务员。其称谓如外交
官名统称。北宋前期,史馆、昭文馆、集贤院、秘阁置直馆、直院、直阁、修撰、检讨、校理、校勘等职,通称馆职。一般由文学之士考选授职。掌整理图籍,备顾问应对。通常以一至二年为一任,多数馆职任满后许带职外补。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上校,掌理海军医疗事务。
参见“右民郎”。
官制用语。又称干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京朝官不由吏部注授差遣,而由朝廷直接除授差遣,称为参堂,或称堂阙。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分左、右。统领铁鹞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三国魏置。无常员,以官归附少数民族。明帝景初二年(238),曾授倭国使臣难升未。见《三国志·东夷传》。官名,三国魏封倭国使臣难升米为率善中郎将。见《三国志·魏书·东夷·倭》,参看“率善校尉”条。
官署名。又称俸饷处。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乾隆十三年(1748)置,设郎中领其事,下设员外郎、主事等官。以上均无定员,为满官缺,由本部堂官酌派。唯有经承八人(每旗一人)为定制。掌放八旗官兵俸饷及赏恤,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属东宫,统率高力侍卫东宫。见《晋书·石季龙载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