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遣大臣
官名。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登基后设。八旗中每旗设二人,共十六人。专司出兵驻防时之调遣诸事,亦可参予审理本旗内之词讼。
官名。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登基后设。八旗中每旗设二人,共十六人。专司出兵驻防时之调遣诸事,亦可参予审理本旗内之词讼。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中曹操置。管理屯田事务。《三国志·仓慈传》: “建安中,太祖开募屯田于淮南,以慈为绥集都尉。”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淮南屯田事。《三国志·魏书·仓慈传》:“始为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为二十五阶之第一阶,秩从四品上。元十四阶之第一阶,秩从三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上,称钦象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女官名。金置,正九品,掌御仪。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监生名目。明朝专指各府、州、县儒学生员贡入国子监为监生者。分岁贡、选贡、恩贡、纳贡等。监生的名目之一。明清时以贡生资格入国子监肄业者,称为贡监。参见“贡生”。
官名。战国楚置。掌王宫马厩政令之官长。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竹简记载楚官名有“宫厩令”。
官名。元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置,属光禄寺,秩从六品,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乡贡麹药,以供上酝及岁赐诸王百官。设提举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官名。唐置,由监察御史二人充任,属御史台察院。其职掌是每月巡视刑部、大理、东西徒坊、金吾、县狱,不限次数,一月一代。开元以后以殿中侍御史为左右巡使,此职遂停。参见“左右巡使”。
官名。辅佐官统称。战国时县丞省称丞,为县令副职。汉朝沿用为各官署长官副佐的统称。自中央至郡县均有丞。中央各官署有令、丞,长、丞; 郡有郡丞、县有县丞,其官秩自千石至三百石不等。魏晋南北朝诸卿、诸署令、
官署名。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置,掌硙末茶汤供翰林司,以北排岸官兼领。后废。官署名。宋景祐三年(公元1036年)置,掌硙末茶汤供翰林司,监官以北排岸官兼任,后罢废。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财政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征收税捐、管理公产、举募公债、办理交代、县库之监督指挥、收支之登记、稽核县财政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