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用语。宋朝,大臣有罪例不诛杀,而是先授以宫观使等闲散职务,然后台谏官再上章弹劾,皇帝依奏降旨,择日宣麻再降之。这种渐次行贬,称为剥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大臣有罪,先授以宫观使等闲散职位,再由
氏族中掌教化和备顾问的人员。在氏族中,一些德高望重富有经验、在氏族中掌管教化或善于为氏族成员排解纠纷的年长者,被尊为长老,经常协助氏族、部落首领处理公共事务或备顾问,有的成了首领的老师和保护人。到了国
官署名。元朝隶宣徽院,掌收管无主认领的流散人口、牲畜与财物。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立阑遗所,秩正九品。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二十八年,升正三品,后又降为正四品。置太监一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
宋朝阁名。真宗天禧四年 (1020) 下令营建,以奉真宗御集御书。次年,阁成。仁宗天圣八年(1030) 置天章阁待制,景祐四年 (1037)置天章阁侍讲,庆历七年 (1047) 置天章阁学士、直学士,
初指尚书令、仆射。《晋书·职官》: “建安十三年,罢汉台司,更置丞相,而以曹公居之,用兼端揆。”《梁书·沈约传》: “约久处端揆,有志台司。”后成为宰相的代称。尚书省长官称端右,称端揆。《晋书·职官志
官名,西汉置,属詹事,掌皇后仓,大者置令,小者置长,有丞。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并属大长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属官,分别称为司天水,典东水、典北水、典翼水。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七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宋置,为武散官,从七品上。见《宋史·职官九·武散官》。
官名。南朝齐、梁、陈及北齐置,为墨曹长官。梁自三班至流外四班,陈自八品至九品,北齐自七品上至八品上。多以文学之士担任。常省称为“墨曹参军”。
官名。清末税务处之副长官。详“督办税务太臣”。官名。清末置,协助督办大臣、会办大臣,掌理税务处工作。见“税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