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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抄

又称“邸报”、“宫门抄”。我国最古老的报纸。汉之郡国、唐之藩镇,均置邸于京城,作为来朝时栖息之所,并在此传抄诏令章奏之类,随时向地方传报,故名“邸抄”。明朝各省均于京城设公所,有提塘官专办此事,故又称“塘报”。清因之,各省驻京提塘官均设有报房,每日至六科抄录所颁发之上谕及本章折件,印发本省。又称“阁抄”。凡未交发科抄之件,不得刊发。凡有应慎密之本章折件,须待科抄到部后十日后方许抄发,如有比部文先发者,各该省督抚应将提塘官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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