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史司
即“王府长史司”。
即“王府长史司”。
官名。元置,为枢密院的佐官。见“枢密院”。
官署名。金朝置。掌辖区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初以临潢府为北京,设司,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北京为临潢府路,以北京都转运司为临潢路转运司。三年罢。贞元元年(1153)以大定府为北京后,
官名。简称“黄沙御史”。西晋武帝置。主管诏狱案件之审理及复核廷尉所处理的案件。《晋书·职官》: “泰始四年(268),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秩与中丞同,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后并河南,遂省黄沙
官名。唐朝京城长安 (今陕西西安)、东都 (洛阳) 郊社署次官,隶太常寺,各置一员,从八品上。
见“提举学事司”。
官名。简称山西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山西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西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南京户部山西清吏司亦曾设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由太仆院改名,兼领武备监。掌马匹出纳、马具制作及武器缮治出纳。二十一年武备监独立为寺。二十四年罢,改置太仆寺。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置,掌阿塔思马匹,受给造作鞍辔
官名。三国蜀、吴置。蜀后主建兴(223—237) 末,胡济曾任之,统诸军,封成阳亭侯,后迁中监军。吴置中、左、右典军,典宿卫禁军。东晋祖约代兄祖逖镇谯时,以戴洋为之,后迁督护。官名,三国蜀吴皆置。蜀后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一人,正八品。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左至灵,缺出由左至义升补。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庖人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其下设典庖下士以佐之。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