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伴使
官名。宋、辽及宋、金之间因事派遣使臣往来,进入对方辖区后,对方则遣接伴使、副使迎接;至对方京城,则有馆伴使、副使相陪; 返回时,则有送伴使、副使相送。
官名。宋与辽,金均置,宋辽与宋金之间使臣往来,进入对方辖境后,有人迎接,称为接伴使 至对方京城后,另有人相伴,称为馆伴使。返回时往往由原接伴使相送,称为送伴使。
官名。宋、辽及宋、金之间因事派遣使臣往来,进入对方辖区后,对方则遣接伴使、副使迎接;至对方京城,则有馆伴使、副使相陪; 返回时,则有送伴使、副使相送。
官名。宋与辽,金均置,宋辽与宋金之间使臣往来,进入对方辖境后,有人迎接,称为接伴使 至对方京城后,另有人相伴,称为馆伴使。返回时往往由原接伴使相送,称为送伴使。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辅佐堂官,综核各司事务,并得派赴各省考查农工商务。
见“陕西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汉置,也写作“搜粟都尉”,属大司农。不常置,有军事时则置,掌财政、军粮、在军屯中推行代田法。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官名。即左校丞。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于巡警部警政司。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民治司。掌编审户口、国籍更易,旗籍、民籍移转、改隶,学龄儿童就学,宗教信仰,征兵事。置员外郎一人
清刑部所属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尚书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数人,在本处办事,掌赎罪事务。凡赎罪案件,均须开列所犯案情,具奏批准后,将应缴银数行文通知户部,令依限期缴纳完毕。
周朝对年老贤臣的赡养。一说减免亲贵功臣死罪称生。《周礼·天官 ·大宰》: “以八柄诏王驭群臣”,“五曰生,以驭其福”。郑玄注: “生,犹养也。贤臣之老者,王有以养之。”孙诒让正义说减免亲贵功臣死罪称生
官名。隋文帝置屯田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屯田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禁暴氏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禁暴氏下士六人,掌禁庶人之暴乱者。北周依《周礼》之制置禁暴中
武官名。明洪武中置虎贲左卫,为上直亲军之一,永乐中沿置,掌守卫皇城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